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化“检护民生”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把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近期,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我市中心城区往平泉镇红山嘴村方向的一段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后未按原标准恢复路面,仅简单铺设青砖,导致道路凹凸不平,通行条件恶劣,过往行人、车辆频繁逆行避让,尤其雨雪天气路面湿滑积水,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周边居民诉求集中、反响强烈。
针对该问题,我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程序,核实隐患事实、确定责任主体、固定相关证据。为彻底根治道路安全隐患、回应群众民生关切,我院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精准指出履职漏洞,督促其全面整改,消除通行隐患、恢复正常交通秩序。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组织施工队伍进场作业,对问题路段进行了修复,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改善,切实守住群众出行安全底线。
民生之事,无小事。下一步,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践行为民造福,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接受人民监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监督办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