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有利于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有利于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有利于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与平泉市公安局根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按季度召开案件会商会,对在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犯罪事实认定同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交流。与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就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沟通交流分析探讨,就此类型案件下一步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案件侦办指明了方向。
近期,就立案处理的涉及“断卡”专项行动中,遇到卡农参与帮助取现、通过拨打电话转接诈骗电话及帮信罪中涉及办理贷款及信用卡方面的罪名定性问题出现认识不一致情况,平泉市检察院邀请平泉市人民法院参与到机制运行中,公、检、法三方共同对“断卡”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交流探讨,形成了一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同堂学习课,对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近两年来,对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及疑难个案充分交流,共同研判,以现代化法律监督机制和监督能力为平安平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终达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目的,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为平泉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