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评价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部门(单位)全称: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公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填报日期 2024年 2月26日
承德市财政局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与机构设置
1、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裁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诉。
(9)负责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监督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机构设置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内设 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 人员情况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我院在职行政人员4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新招录3人,退休2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 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平泉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收入合计为126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27万元,年初预算1191.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6.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3名公务员和调入人员1名以及其他人员晋级增资部分的工资和保险支出。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预算支出合计1268.2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7.25万元,比上年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公务出差增加,形成车辆维护费,燃油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项目增加。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会议费为0元,与上年相同。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培训费3.94万元,比上年增加2.65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培训课程增加。
(四)部门(单位)主要履职情况
一、继续将检察监督职能执行到位。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做好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继续做好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的工作。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三、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将环境检察工作做精做全。将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指导或办理全市检察机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做好各项检察事务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指导或办理全市检察机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
二、部门整体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平泉检察事业的发展。
-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一是继续发挥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职能,制定自评方案。成立以馆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自评方案。二是继续对照自查、计算自评分数、撰写评价报告。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自评,计算分数,撰写报告。三是查找问题、整改问题,仔细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逐条整改落实。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 投入绩效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1)职责明确。本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得1分。
(2)活动合规性。本部门的活动全部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得1分。
(3)活动合理性。本部门设立的活动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均可衡量,得1分。
(4)目标覆盖率。本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得1分。
(5)目标管理创新。本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得1分。
2、预算配置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本部门核定编制54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院实有人员51名。得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小于0,,得4分。
- 过程绩效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本年度部门预算完成数为预算数的100%,得3分。
(2)预算调整率。本年度预算调整数是预算数的100%,得3分。
(3)支付进度率。部门年度支付数是年度预算(调整)数的100%,得6分。
(4)结转结余率。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比率为0,得3分。
(5)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为0,得3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小于100%,得3分。
(7)“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小于100%,得3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率为100%,得3分。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本部门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本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9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本部门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均符合相关规定,得3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本部门基础信息较完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得4分。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本部门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得2分。
(2)资产管理完全性。本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得3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本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为86%,超过80%,得3分。
4、预算绩效监控管理
本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监控,得2分。
- 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实际完成率。本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为95%,得3分。
(2)项目质量达标率。本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为100%,得4分。
(3)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本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比率为100%,得3分。
(四)效果绩效情况分析
1、监督发现问题
部门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数量占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的比重为0,得2分。
- 工作成效
财政部门对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为100分,得5分。
- 评价结果应用率。本部门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占绩效评价项目数的比重为100%,得2分。
- 结果应用创新。本部门已将绩效结果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得1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为优秀,得5分。
- 存在的问题
2022年尽管我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综合绩效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出财务制度不够完善、电子记账不够完善,预算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 整改措施或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适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对接,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展项目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成效,加强电子记账学习,加强固定资产登记。加强宣传培训调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绩效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投入(15分)
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
(5分) |
职责明确(1分) |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
1 |
活动合规性(1分) |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
1 |
活动合理性(1分) |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
1 |
目标覆盖率(1分) |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1 |
目标管理创新(1分) |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创新=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数量-按财政部门要求的绩效目标填报数量 |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
1 |
预算配置(10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具体由被评价部门提出后经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确定。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3 |
过程(55分)
过程(55分)
过程(55分)
过程(55分)
|
预算执行(27分) |
预算完成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
100%>结果≥90%,得3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
3 |
预算调整率(3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支付进度率(6分) |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5%,得3分;95%>结果≥90%,得2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
2 |
结转结余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2×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2分。 |
3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
3 |
预算管理
(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2 |
资金使用合规性
(9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
全部符合(9分);
符合其中七项(8分);
符合其中六项(5分);
符合其中五项(3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
9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3 |
基础信息完善性
(4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4 |
资产管理(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2 |
资产管理完全性
(3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帐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
3 |
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3 |
预算绩效监控管理(2分) |
监控率(2分) |
部门(单位)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在项目运行中实施绩效管理的水平和程度。
监控率=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数/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100% |
目标值为9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监控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2 |
产出(15分)
产出(15分) |
职责履行(15分) |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4分;
100%>结果≥95%,得3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
3 |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
4 |
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
4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占比率=(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3 |
效果(15)
效果(15)
|
监督发现问题
(2分) |
违规率(2分) |
部门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数量占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
违规率=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额/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100%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 |
2 |
工作成效(5)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5) |
财政部门对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分
|
5 |
评价结果应用
(2分) |
应用率(2分) |
部门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占绩效评价项目数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水平和程度。
应用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量/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100%。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包括向财政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其中,落实整改措施包括调整预算结构、改革预算管理、整改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措施和实施绩效问责。 |
目标值为10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应用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2 |
结果应用创新(1分) |
结果应用创新(1分) |
部门将绩效结果主动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结果应用方面的创新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是否按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是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
全部符合(1分);
符合其中两项(0.5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1 |
社会效益(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5 |
小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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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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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89分;
□中 60分≤得分≤79分; □较差 0≤得分≤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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