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裁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进行法律监督。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诉。对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行活动的进行法律监督并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通过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促进检察职能充分履行,达到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效果。通过公信力测评、检察宣传、检务督查等工作的开展,达到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效果。通过检察业务装备建设,保证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业务装备配备齐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保障检察业务装备配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平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人员经费
绩效目标:年度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财政供养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
绩效指标:确保在岗在编人员出勤率在98%、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率和工资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满意度达到98%。
(二)平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运转类公用经费
绩效目标: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出计划,遵循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在预算内按进度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服务于机关全年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工作日保障单位运转8小时以上,正常运转事项及时率达到98%以上,“三公经费”有效控制在前三年平均水平。
(三)平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运转项目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办公楼水电暖维修维护及地下停车场维修保养,检察文化花园养护,院内地砖维修等,最终达到使检察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使用人得到满意。
绩效指标:完成水电暖维修维护每月至少一次,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黏住制定计划,响应“压缩开支,厉行节俭”要求年初预算小于前三年平均值,机关人员满意度到达90%以上。
(四)平泉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发放和缴纳,使聘用制书记员对发放时间和发放金额的准确度达到满意。
绩效指标:考核在编在岗人员出勤达到98%,反映工资发放的准确度达到 98%以上,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满意度达到98%。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二)加强支出管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6月底前细化代编预算、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四)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六)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七)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本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