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自接到承财评价〔2024〕1 号“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市级预算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以来,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通知要求,对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2023 年预算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并根据《平泉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根据通知要求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 年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共两个预算项目,1.运转类公用预算项目,年初预算 8.35 万元,全年预算 8.35 万元,全年执行 8.07万元。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检察办案和技术用房的水电暖和地下停车场定期进行了维修维护,对检察文化花园和院内地砖进行了维修维护。
2.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项目,年初预算 94.20万元,全年预算数 94.2 万元,全年执行 93.27 万元。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实现了对聘用制书记员 2023 年 1-12 月基本工资的发放,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放和缴纳及时,15 名书记员比较满意。
二、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对 2023 年两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相比较,完成的情况较好。2023 年的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主要因为在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的时候全面考察了预算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并对近几年来相似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最终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标准,才能对预算项目进行专业的分析评价,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公务运转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1.每月完成一次维修维护任务,每个月完成了常规的检查和维修维护任务,完成情况达到标准。
2、完成维修维护工作的完成质量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实际完成达到合同标准,完成情况达到标准。
3、按时间进度完成维修维护程度,实际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工作,完成情况达到标准。
4、各项维修维护费经费成本控制在成本范围内,实际各项维修维护费成本基本控制在成本范围内,完成程度达到 90%。
5、正常办公条件得到保障,实际正常办公条件得到了保障,完成情况达到标准。
6、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达到 98%以上,实际上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达到 98%以上,完成 100%。
(二)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项目
1、15 名在编在岗的书记员出勤率达到 98%,实际出勤率达到 98%,完成 100%。
2、书记员工资发放准确率达到 98%以上,实际每次书记员工资发放准确率均达到 98%以上,完成 100%。
3、每月 8 日前足额拨付书记员工资,实际基本能够达到每月 8 日前将书记员工资发放到位,完成率达到 90%。
4、按照书记员每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实际上按照没有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准确率达到 100%。
5、聘用制书记员尽职尽责率达到 98%以上,实际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率达到 98%以上,完成 100%。
五、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对于没有完成的项目目标,加大完成力度,争取在新的一年逐步完成全部绩效目标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管管理的要求,逐项整改完善,落实工作举措,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支出进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及协调配合,发挥部门预算资金的整体效益。
附:绩效自评主要依据清单资料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