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 日在平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北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主要工作
2022年,我院在平泉市委和承德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我市发展稳定大局和上级院工作部署,按照“强作风、提素质、树形象、创业绩”的工作思路,以“质量建设年”为统揽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平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积极主动融入大局,忠诚履职有力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大局,坚持能动司法、忠诚履职,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政治铸魂,持续强化检察职责使命。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建成由“领、悟、践、效”四大板块组成的党建文化长廊②,引领带动检察业务发展,凝聚干事成事精气神。河北电视台《城乡发现》栏目以“党旗红”点亮“检察蓝”进行专题报道。在深入落实我院出台的《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聚焦承德市委“四个再建功立业”重要战略决策,制定出台了《依法保障实现“四个再建功立业”,服务“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的实施意见》,得到平泉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以此《意见》为统领,在“四个再建功立业”上逐项深入扎实开展。
安商惠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我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平泉市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检企联系单位”在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之后与亚欧果仁有限公司、森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瀑河源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驰名商标企业签订保护知识产权实施意见,建立检企联系单位并相继挂牌。一年来,依托该机制办理多起涉及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为企业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组建“泉心护企”服务民营企业宣教团深入平泉亮达酒店、泽州酒店、希才菌业等民营企业宣讲,为企业答疑解惑,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
专项推动,持续助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按照我市矿山领域生态修复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公益诉讼专项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与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携手,打造冀辽检察协作新平台,会签了《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了大凌河西支水系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逆行出征,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投入防控一线,在防控最为紧张时,全院干警第一时间进驻包保小区,连续奋战,高效完成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同时,在人员紧张情况下抽调部分干警执行督导、巡逻检查任务,确保社会面稳定。河北法制报以《逆行出征的“检察蓝”》为题报道我院干警疫情防控先进事迹。
二、全心投入社会治理,惩防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自觉担当作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平泉、法治平泉建设。
有力震慑,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启动快捕快诉机制,形成高压震慑,提升打击质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公、检配合,融监督与办案为一体。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的工作经验,被《河北重罪检察工作交流》《河北检察简报》刊发,为其他院办理该类案件提供平泉检察方案借鉴。一年来,办理涉黑恶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21件168人,其中批准逮捕68件87人;受理审查起诉普通刑事犯罪181件257人,提起公诉124件180人。
宽严相济,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引领,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逮捕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做出不捕、不诉处理,做到当宽则宽,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不批准逮捕54件81人,不起诉41件5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48.33%和27.38%。
诉源治理,积极主动推进源头防范③。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在办理谢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中,及时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税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理的同时,强化风险评估和多部门合作联合。税务部门完全采纳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在办理丛某某、李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不仅仅就案办案,还针对货车超载形成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问题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一年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0余件,回复采纳率100%。
司法保护,精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形成保护合力。深化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联合市民政局成立“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并以此为契机,创建“泉心护蕾”未检品牌,进一步做好双向司法保护,努力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同时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深化检校共建,我院14名法治副校长到62所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受益师生近1万余人。
三、深入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履职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断卡清网,全力护好百姓“钱袋子”。深入开展“断卡”以及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履行主导责任,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深入我市中心广场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次,迅速形成了严厉惩治态势。一年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犯罪7件10人。
将心比心,着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涉检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规定,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60余次,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依托“信易+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2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与宁夏银川检察院成功组织了一场跨区域远程听证会,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良好效果。参加远程听证会的申诉人给我院送来锦旗,河北省检察院以《跨域协作新探索远程听证解民忧》为题对我院的这一做法进行专题报道。
协同治理,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检察,对群众举报餐饮具集中消毒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问题彻底整改。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餐饮具清洗服务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典型案例,并在正义网展示;聚焦居民生活领域存在的居住小区“飞线充电、入户充电”、“不规范配送液化气”等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寄递监管安全,与公安、邮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等部门会签相关实施意见,并召开座谈会,以“我管”促“都管”,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持续深化监督机制,创新品牌稳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平底线、擦亮监督品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纵深推进,检察监督品牌建设持续深化。进一步拓展我院建立的“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并由生态环境领域向平安建设、法治化环境、高品质生活等多领域持续深化,在各自领域均取得显著成效。《河北日报》《法治日报》、河北电视台等省级以上媒体专题进行报道;以打造诚信体系建设为依托,在“信易+司法救助”的基础上,推出“信易+认罪认罚审查”等涵盖四大检察系列“信易+”模型,并形成“信易凭检”工作品牌④。办理的“某运输有限公司孟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为承德市企业合规审查首案⑤,层报河北省检察院批准同意适用企业合规,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配合,监检对接反腐合力持续优化。强化监检衔接,做细做实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等各环节工作,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与平泉市监察委召开监检工作研讨会,联合会签《关于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监检衔接更加顺畅,办案质效持续提升,有力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一年来,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应监委商请,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
加大力度,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强化。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16.2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提出抗诉的苏某某放火案获得二审改判;民事行政监督更为精准,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3件,其中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1件,采纳率100%,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化解行政争议8件,召开听证会8次,围绕解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深入开展依法护航“三领域”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案件8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持续做好财产刑执行监督,先后核查涉财产刑案件91人罚金150余万元;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全部回复整改。积极开展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2件,挽回国有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五、着力强化素质能力,从严治检精心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
铸牢忠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观看革命历史影片和瞻仰烈士陵园等系列活动,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组带头讲、带头学,引导全院干警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培训,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采取专题实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培训。先后举办了“树昂扬斗志,展巾帼风采”、“激扬青春体能训练营”、“奋进新时代青春正当时”等主题系列活动,特别是举办“迎接二十大、提质促发展”系列专题讲座,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
压实责任,不断抓实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带头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自觉接受承德市委巡察组巡察;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落实最高检“禁酒令”、警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的经常性督察检查,推进检察工作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组织 “检察开放日”活动,保障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⑥,深入开展“六治六提”活动,认真落实“功劳簿”制度,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多名干警被授予创城工作先进个人、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我院文章14篇,河北电视台对我院党建工作、“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予以专题报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平泉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还需要再精准、服务保障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开展还不够协调,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司法理念转变还需进一步深入,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后半篇文章”还需进一步做实。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距离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班子结构尚未达到优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实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我市“1365”总体发展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谋划中国式现代化平泉检察场景,统筹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平泉”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砥砺检察忠诚,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表率。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大局服务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认真落实平泉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我院出台的《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依法保障实现“四个再建功立业”,服务“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批示要求,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更强的履职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秉持能动检察,以法治之力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深入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常态化抓实信访矛盾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围绕“4+9”法定领域⑦,推动公益诉讼走深走实。
(三)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泉检察场景建设。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部署,有效依托“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平台,助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配合,主动沟通,持续优化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诉讼监督等相关领域的有效监督;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求,优化拓展“信易凭检”工作品牌,以“信易+司法救助”为基点,在认罪认罚审查、企业合规审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对照“信易+”模型,进一步细化内容,实化举措,推进诚信建设与“四大检察”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达到优化融合。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身建设。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满意”作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的标准,逐步建立起完备的覆盖各层次、各领域的人才储备库。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六治六提”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以落实积分制、“功劳簿”制度,进一步增强素质能力,锻造一支善于斗争敢于监督勇于自我革命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优异的业绩为“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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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①质量建设年:在2022年1月17日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检将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质效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②党建文化长廊:是平泉市检察院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由“领、悟、践、效”四大板块组成,全方位展示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成果。
③诉源治理:是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大背景下防范、化解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律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抓实。
④“信易凭检”:是平泉市检察院结合诚信建设,打造的检察工作品牌。将诚信融入检察工作中,凭打造诚信更容易得到检察机关认可,最大限度获得检察激励。
⑤企业合规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⑥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通知》,以“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
⑦“4+9”法定领域职责:“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9”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形式又进一步增加9个新领域,具体如下: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全域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