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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4  作者:  新闻来源: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3日在平泉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柴畅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平泉市委和承德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平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发展稳定大局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突出理念引领、监督精准、效能提升、品牌响亮、业绩突出的工作指引,统筹疫情防控和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一、围绕大局履职担当,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更加精准履职尽责,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做检察勇敢逆行者。在这场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我院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两手硬,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主动为疫情防控捐款。全院干警全力投入我市街道办、林馨家园、玉宇明珠、海城阳光、府佑家园疫情防控值班。所有在职党员,除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外,均到所在社区报到,全体党员参与我市城北嘉园、商机家属楼疫情逐户摸排、登统。在我市看守所实行集中隔离封闭管理期间,我院驻所检察人员24小时吃住在工作岗位。特别是坚持疫情期间检察办案不停步,率先在全市协调公安、法院开通远程庭审系统,实现检察机关公诉与法庭审判、看守所被告人受审视频同步,有效打击疫情期间各类刑事犯罪。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强化公、检、法联动快捕快诉等机制,形成高压震慑,提升打击质效。一年来,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51人,同比上升628.6%其中涉黑案件235人,涉恶案件116人。特别是对承德市检察院指定的陈铁(河北省三河市)等16人涉黑案、魏国东等16人涉恶案,平泉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柳治广19人涉黑案,我院成立检察长、主管检察长挂帅的专案组,组建优秀公诉办案团队,并全部提起公诉。强化庭审指控释法说理效果,办理的陈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受到前来观摩的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领导的高度评价。陈铁被平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河北法制报》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参与保障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办理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经济犯罪1138人,同比上升11.8%。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与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对该类犯罪发案原因、监管漏洞的分析研判,让群众远离金融陷阱,护好百姓钱袋子。为平泉绿色发展添彩。对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从严惩处,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2134人。我院办理的赵利冬等4跨省倾倒洋垃圾污染环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在全国公布的4个典型案例中名列第四,是我省唯一入选案例。《河北法制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均对该案进行了报道。为脱贫攻坚持续助力。协调市医院、妇幼保健院为包扶的范杖子村贫困户免费体检,协调市扶贫办为该村后营子自然村维修地排线800米,确保69户农民饮用自来水。通过为贫困户免费发放苹果、梨、扁杏等果树苗,扶持家庭养殖,继续发展好主打榆树林子煎饼的扶贫微工厂等多种形式,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增强帮扶村的发展后劲。坚持扶贫又扶志,为范杖子村小学赠送热水器和学习用品,村两委和师生代表将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我院。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挥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和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一年来,检察长对包保的我市九家企业多次进行走访调研,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农村信用社等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帮扶企业的好评和点赞。依法办理吕某某等3人假冒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注册商标案。特别是对一起涉及民营企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我院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侦查机关、值班律师的意见建议,慎重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者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把企业做大做强。既维护了农民工讨薪的合法权利,又使企业树立了依法经营的理念,使企业在依法依规经营中行稳而致远。 

  二、积极投身社会治理,推进高水平平安平泉建设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新期盼,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等刑事犯罪,严惩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入户盗窃、危险驾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年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52198人,批准逮捕121162人,同比分别下降34%13.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24396人。提起公诉166304人,同比下降4.4%移送承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11人。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推进分类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36人;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全力做到涉检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30余人次,其中不服民事裁判申请监督3件,刑事立案监督2件,司法救助1件。依法严惩侵害民生犯罪,依法从快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3人,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人。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捕前诉前走访进行社会调查、诉后回访跟踪帮教,并积极开展亲情会见,让亲情温暖、感化未成年人心灵。一年来,开展社会调查33人、安排亲情会见20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19人;依法惩治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35人。与团市委合作,疫情期间开设普法云课堂,向我市中小学推送反校园暴力等内容的宣传片,阅读量达6千余人次。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我院主管检察长与教体局副局长带队,就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等对我市部分中小学进行查访督导。打造一站式护苗工作区,在全市率先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基地,设置展板26块,编写案例28个,总文字达一万一千多字。我市第二中学、祥宁街小学分批次组织师生进行参观,师生普遍反映到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法治教育,那种庄严、神圣的氛围,是在其他的地方感受不到的,心灵上受到的震撼、思想上的洗礼和视觉上的冲击,终身受益,难以忘怀。该做法被河北省检察院《河北检察简报》第14期予以转发。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挥检察在认罪认罚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承担检察机关主导责任,既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又积极听取被害人意见,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公平正义。与我市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达成一致意见,扩大侦查阶段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试行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审批制度,严格做到能用尽用。强化对案件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释法说理,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一年来,适用认罪认罚328人,占总受理案件人数的85.3%。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39条,其中幅度刑建议112条,确定刑建议127条,采纳率100% 

  求极致标准深化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的检察官职责定位,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一年来,侦查监督审查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1件,立案监督5件。加大审查起诉环节证据审查,追诉漏罪410人,追诉漏犯1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案件44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案件3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执行收监1人。深化监检办案衔接,平泉市纪委、监委商请提前介入5次,改变管辖34人;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2件,其中支持起诉28件,督促履职8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件,受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1件;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件,全部立案,全部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整改回复。促进诉前整改落实,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发展的根本来抓,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监督能力。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党组带头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支部会议等形式,真正将三个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做到逢问必录,全员覆盖、逐月报告。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检察长带头为全院干警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七?”之前,组织全体党员赴中共平北县委政府旧址开展主题活动,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言,确保检察红心始终向党。院党组始终把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干警摆在首位。每当干警或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院里都要派员到医院或家里探望或慰问,使从优待警,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落到实处。让广大干警感受到检察院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凝聚了全院干警的战斗力、向心力。 

  大力提升检察素质能力。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讲座、河北检察讲座、河北政法大讲堂等专题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素养。加大检察人员招录力度,通过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3人,招录书记员3人。推进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常态化,推进落实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按照承德市委政法委、承德市检察院要求,稳步推进四型机关四型干警创建活动。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日常预警及案件质量评查,狠抓自身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对落实高检院禁酒令、警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等的经常性督察检查,推进检察工作提质提效、文明服务。 

  强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立足检察文化的浸润和传承,充分利用检察文化花园、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等文化阵地,始终让检察干警徜徉其中,以文化引领来凝聚起检察发展的强大动力。一年来,我院有4名干警分别入选魅力承德?最美政法干警,分别入选全省首批毒品类犯罪办理人才库和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人才库,被团省委评为新时代冀青之星,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学习能手称号。我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重点课题《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研究》顺利结项。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和我市法治体系建设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履行还存在短板,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工作还有待探索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平泉高铁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经济强市,魅力平泉的发展愿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平安稳定,营造干事创业优质的法治环境,助力平泉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贡献更多更实检察智慧。 

  (一)高站位忠诚履职,全力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聚焦我市高铁时代高质量发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的结合点,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打击涉疫刑事犯罪,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办理力度,特别是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检察蓝守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 

  (二)调高标准勇于担当,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继续依法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特别是突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坚决遏制高发势头,护好百姓钱袋子。大力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等活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主业,善于作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职责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抓好民法典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贯彻执行。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压降犯罪发生率。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硬字当头,着力严管,持续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弘扬新时代检察职责精神,聚焦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课题,强化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业务实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牢牢把握公正”“作风两个关键,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推进检务公开、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着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平泉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平泉检察人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201913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3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大检察首次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2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2019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了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3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10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5.确定刑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除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以外,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期的精准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6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7.案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首次明确提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这一课题是在2019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201910月,最高检基本确定了“案件比”的概念、计算方法、有关内容的选择,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8.四个铁一般:指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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