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平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柴畅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平泉市委和承德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市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强化监督、规范执法、狠抓队伍”为指导,抓办案、强监督、保民生,加强过硬队伍和“智慧检察”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加快“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做到紧贴大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律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多次专题调度,出台加快捕诉进度、建立绿色通道等十余项举措,力求扫黑除恶更具“靶向性”和“精准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强大舆论氛围,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同时,推进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强化配合快捕快诉等机制,提升打击质效。依法办理了程某龙等涉恶案件2件16人,其中被告人程某龙、程某启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四年。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先后对两起扰乱柳溪镇镇政府正常办公秩序,涉嫌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徐某某和姜某来、姜某山提起公诉,其中徐某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姜某来、姜某山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政府的办公秩序,取得良好效果。
突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15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假冒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注册商标案2件3人。与我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证据标准,对乔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800余万元,姜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40余万元等一系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案件,依法从快予以公诉。特别是对我市首例宋某某通过王某某借用三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破坏我市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正常招标秩序和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串通投标案,经我院公诉后,宋某某、王某某被法院各判处罚金2万元。
主动护卫平泉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审查逮捕环境领域犯罪8件10人,审查起诉21件46人,提起公诉14件38人。我院办理的赵利冬等四人跨省运输倾倒焚烧洋垃圾污染环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八大立案监督经典案例,是我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该案的成功办理对承德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具有极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与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现三地检察机关办案“同城效应”,平安承德网、承德检察、河北检察对此都予以专题报道。
全力服务市域脱贫攻坚。为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法治环境,对党坝镇杨某某酒后携带尖刀到党坝镇暖泉村村部无故闹事,并言语威胁驻村脱贫干部,涉嫌寻衅滋事案,我院依法从快批捕和起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保护了扶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与我市纪委监委加强沟通协调,对监委移送的首例榆树林子镇河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某侵占套取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扶贫资金,涉嫌贪污案,我院提前介入侦查,成立专门办案组,实行强制措施无缝衔接,报捕当日即批准逮捕,并从快公诉,吴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大力开展连心、送暖活动,推进危房改造、确保饮水安全,为帮扶的范杖子村民饮水购置大功率水泵一台,还购置了二百余米电缆,按期圆满完成了迎接国检验收的任务,得到当地党委和百姓的广泛好评,当地群众两次给我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二、推进平安平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狠抓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12件269人,批准逮捕157件189人;受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296件414人,提起公诉259件358人。受理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6%和68%。先后批捕、起诉了郑某某等10人贩卖毒品,郑某、白某某等11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案,特别是对七沟镇杨某清因不服法院判决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法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刑事犯罪案,我院依法从快批捕和公诉,其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以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分类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不批准逮捕50件63人,促成刑事和解6件,不起诉9件1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特别是我院办理的姚某某交通肇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通过审查我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当日采纳并对其予以取保候审,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启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强化释法说理,引导理性申诉,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70余人次。积极与市政府协调沟通,为一特别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检察救助资金,传递法治温情。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捕前诉前走访进行社会调查、诉后回访跟踪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推行检察院主要领导挂职法治副校长机制,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担任一中、二中、职中、城西小学等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小初高”全涵盖。推进法治宣讲进课堂,我院检察长深入平泉一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讲课,让法的精神浸润孩子们心灵。针对网络上报道的儿童因玩水晶泥出现的各种伤害事件,我院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对我市校园周边251户商店进行清查,将567盒三无水晶泥产品予以查扣,营造未成年成长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紧贴群众现实需求保护公共利益
牢牢把握“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定位,坚持以办案保护公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凝聚合力保护公共利益。把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工作谋划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工作机制,为公益诉讼开展奠定基础。通过定期走访我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调取案卷,在我市中心广场举办 “走近公益诉讼,检察与你同行” 宣传活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政府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聚焦重点保护公共利益。围绕公益诉讼工作中确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件,全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其中督促行政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22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71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我市某矿山企业破坏林地用于矿区建设问题,我院督促林业、国土部门恢复林地植被,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开展百姓宜居环境和食品安全专项公益诉讼,对我市祥泰家园小区居民反映的在该小区后101国道南侧,环卫垃圾车经常在此倾倒垃圾,造成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居住生活问题,我院通过诉前向城乡规划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倾倒的生活垃圾消杀除臭、集中清运无害化处理,彻底解决了困扰小区居民的垃圾乱堆放污染环境问题。针对我市市场北路某自助大骨头餐馆非法加工大骨头的案件线索,我院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法小作坊治理,护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取得良好效果。承德检察院官方微信对此予以报道。
四、聚焦公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探索构建双赢共赢的办案新机制。在提升新型诉侦关系办案效果的基础上,我院与我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密切公、检联系沟通,强化对涉黑案件的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我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符合一定条件且不妨碍诉讼的情况下,从侦查阶段开始,就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移送,进而分案逮捕、分案起诉、分案审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方位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定期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案件进行集中巡查和现场查卷,审查备案行政执法案件42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5件8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2次,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15件;推进审判监督,追诉漏罪8件,漏犯3人,提请承德市检察院抗诉3件。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检察长依法列席程某龙、程某启涉恶案件的法院审委会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1件,其中支持起诉26件,督促履职22件,执行监督28件,提请承德市检察院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探索构建 “四位一体”监所检察格局》的经验做法,省检察院刑事执行局在全省予以转发。检察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272人,与在押人员谈话100余人次,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力度,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24件,监外执行违法45件。成功监督一起判实刑后长达两年未交付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发展的根本,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
抓紧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组示范引领队伍建设,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闭卷考试、党组生活会自我批评、巡视整改深入自查等,党组率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强化“四个意识”抓在手上。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组织党员干警赴宽城王厂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活动,凝聚检察忠诚之魂。一年来,我院三名干警先后受到承德市检察院嘉奖,被中共承德市委、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评为“魅力承德,最美政法干警”,获评第九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一等奖”。
抓实抓细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河北干部网络在线学习、河北检察大讲堂等各类教育培训12期,培训人员实现全覆盖。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将入额检察官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系统内分案、随机轮案,实现对检察官办案的同步动态监管和业绩评价。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贯彻于日常教育中,加强对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警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等的经常性督察,并强化党组、中层示范作用,让不越红线、不碰底线成为干警自觉行为。
推进检察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立足检察文化的浸润和传承,打造“检察文化花园”。适逢改革开放、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我院党组把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建设作为献礼工程,精心设计和打造,并顺利竣工。以电子取证魔方、远程监控系统等为平台,深入推进“智慧”与检察办案的高效能应用,提升检察办案的科技含量和安全系数,特别是依托检察信息化推进“两微一端”建设,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检务信息3700余条,通过客户端发布信息1300余条,我院检察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研讨班上,我院作为全省“八化”建设示范院做典型经验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公民与法治》对我院“八化”建设工作经验予以报道。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平泉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平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更离不开各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进入新时代,检察服务我市工作大局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等新需要,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有不充分、不平衡的地方;三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就案办案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与检察监督工作需要还有差距,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检察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还需要大力推进,以对应和适应上级院的要求和部署。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统筹推进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保障民生、队伍建设和智慧检察,为服务我市“经济强市,魅力平泉”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大局,做服务中心工作的排头兵。围绕融入“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聚焦“三大攻坚战”,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准确把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法治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好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
(二)护佑民生,做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特别是突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坚决遏制高发势头。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深化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健康平泉建设。
(三)聚焦主业,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探索建立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未成年人等检察监督,探索完善检察与纪检监察的协调配合机制,做实做优公益诉讼,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化改革,做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的领头雁。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检察内设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稳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制约、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五)加强管理,做过硬队伍建设的模范院。弘扬新时代检察职责精神,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战略部署,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经济强市,魅力平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我们伟大的祖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