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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31  作者:  新闻来源: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平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柴畅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平泉、法治平泉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保持协调健康发展。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传销、金融诈骗等犯罪,先后成功公诉了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的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害人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沈某诈骗等一系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案件,其中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市检察院评为2015年度“优秀办理案件”。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日常信息交换和办案情况通报,通过走访食品药品、环保等执法部门,调取行政处罚案卷并开展专题授课等形式,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监督,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检察环节保护环境资源的工作机制和专门机构,加大对危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从快批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犯罪5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5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一起因玩忽职守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90余公顷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针对新闻媒体报道我县部分矿区扬尘严重等问题,我院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开展专题预防调查,并就尾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向县政府提出了五条检察建议,受到县领导批示肯定。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依法从严原则,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快批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犯罪11人。深入开展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我县台头山乡某村委会主任王某贪污村危房改造补助款案。加强控告申诉接待室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热情文明规范接待,不断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的同时,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主动为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检察救助。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促进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 

  --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411人,其中大案18立案查办了承德县林业局单位受贿案,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7人,同比上升130% ,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紧紧盯住补贴资金发放“终端”,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党坝、王土房、台头山等乡镇,对危房改造补助款发放情况“把脉问诊”,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2人,查处违规发放补助款55人。对公开招投标活动精准防控,监督评委会作出废标处理3件,发现并处理企业挂靠资质、违规投标、串标围标等案件5件。以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方式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好廉政准入关,受理查询75次,提供查询函300余份。开展重大项目预防,对国道101线平泉段、校园教学楼建设等4个总投资逾7.6亿重大项目进行了预防。开展“送法双进”活动,深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0场。抓住干部晋升、“两委”换届等重要节点,采取以案说法、预防讲堂等形式,为“两委”成员授课4场,受教育人员基本覆盖全县村官。 

  三、积极推进平安平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34192人,批准逮捕11116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73262人,提起公诉154222人,移送市检察院811人。审查批捕正确率、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法定时限结案率均为100%。 

  --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捕理由说明制度,深入推进刑事和解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对不起诉和轻刑化处理相结合的多元化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不批准逮捕2531人,不起诉44人。探索预防犯罪法制宣传新途径,充分利用公开宣布不起诉和开庭审理发表公诉意见的机会,深刻剖析犯罪行为形成的原因、对社会的危害和对家庭的伤害,争取做到处理一起、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结合检察办案,注重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撰写的《农村小矛盾酿成杀人案件探析》、《城镇毒品犯罪的实证探析》等调研文章,被省检察院转发。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积极筹办全市“木兰有约”首场法治宣讲活动在我县举行,来自全县社会各阶层的100余名妇女代表参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着力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深入我县多所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并赠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列警示教育光盘,受到师生热烈欢迎。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对犯罪情节、家庭情况等的综合考量和评估,着力消减因羁押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全年开展捕后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913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和案后帮教等制度,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帮助,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法治平泉建设  

  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着力促法治平泉建设。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实行补充侦查案件预警督导机制,注重加强退查案件说理、公诉引导侦查、时限提前预警等,强化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的检察督导。去年,对17起退查案件进行了补充侦查预警。立案监督,对一起重大涉外拐卖妇女案的7名收买人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均予立案侦查。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6件,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4件。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125次,对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22民事行政监督,受理申请监督案件32件,其中执行监督12件,支持起诉2件,督促起诉10件。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纠正久押不决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检察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195人,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中教育12次,个别谈话教育204人次,考察监外执行罪犯505人次,纠正监管场所违法3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深入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纠正违法8件。 

  --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律程序、侵犯人权案件的监督力度,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以案件管理办公室为平台,自主创立律师服务系统,为律师查询、阅卷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通过“检察官谈话制度”、与看守所管教“互通情况”以及对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备案深查”等方式,依法纠正一起法院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对县看守所服刑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审查特赦9人。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始终坚持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发展的根本,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 

  --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加强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的同时,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我院再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院党总支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坚持抓好素质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河北检察讲座”、“全省政法大讲堂”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开年好庭”、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网络考试,推进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常态化,队伍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我院两名干警再次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大力解决检察官人才断层问题,通过全省“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3名。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对1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以市检察院列举的十一个重点方面问题为抓手,敢于自我揭短亮丑,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历时一周时间,顺利完成市检察院对我院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 

  --坚持抓好内外部监督。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自觉接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一年来,院党组成员先后两次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举办“举报宣传周”和“检察开放周”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活动,使他们走进检察,近距离了解检察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和文化建设。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查办的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查。加强对落实高检院“禁酒令”、警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等的经常性督察检查,进行检务督察35 

  --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办案、技术用房建设顺利完成。持续加大科技强检步伐,推进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的主动互动、深度融合,通过平泉县检察院对外门户网站、平泉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平泉检察搜狐客户端”,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监督,传递检察正能量。全年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100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50条,公开法律文书130件。我院被承德市委评为2015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平泉县检察院表示真诚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时刻保持高度觉醒,并坚持不懈地推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全力服务县域法治经济建设。准确把握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紧密结合县委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与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与保护人权、惩治犯罪与保护改革相统一,努力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力,既要突出查办大要案,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政府投资等犯罪行为,又要重视查办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案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工作成效。牢牢把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坚持关口前移,继续加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紧密结合侦查办案,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三)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平泉建设,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慎捕慎诉,更加注重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官释法说理等检察机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切实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人民权益。完善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程序,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 

  (四)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引导干警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廉洁的基本操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继续强化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业务实训等培训,探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牢牢把握“公正”、“作风”两个关键,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持之以恒地抓好干警的教育管理,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行使,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办案零事故、干警零违纪“三零保底”目标的长期实现。 

  各位代表,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拼搏,砥砺前行,继续坚持高标准,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业绩,为加快建设“绿色平泉、活力平泉、魅力平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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