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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 在平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柴畅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平泉市委和承德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平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我市发展稳定大局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院连续第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第五届荣膺“全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是承德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一、围绕大局主动服务,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着力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整顿规范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9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秘某某等二人假冒承德避暑山庄注册商标案、李某某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案件。依托河北平泉开发区检察室,进一步强化检察服务园区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园区在全覆盖中实现纵深推进。 

  助力绿色生态发展。深入开展环保领域专项监督,依法查办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环境领域刑事犯罪3979人,立案监督36人。特别是对石某某、赵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监督,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受到承德市检察院通报表扬。积极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与内蒙古宁城县检察院、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就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达成一致意见,“检察蓝”护卫“绿色发展”。 

  民生检察服务民生。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我市七沟镇七沟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预防调查;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经我院党组协调沟通,榆树林子镇范杖子村连接该镇北井、炉上两村,贯穿整个范杖子村的6公里柏油路全线通车,3.1公里“村村通工程”水泥路建成通车,全长9.1公里工程总造价260余万元,极大地解决了当地百姓的出行难。会同该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举办“范杖子村第一届农民歌手交流会”,丰富了当地村民文化生活。联合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坚持属地管辖原则,针对一起举报人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与承德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一起现场核对、答疑解惑,就地化解矛盾,取得良好效果 

  二、大力惩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平泉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成效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710人,其中大案46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35,自侦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法院审判。特别是以严厉打击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收取药品提成违法行为为重点,立案查办了平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王某某涉嫌受贿案,立案9人,涉案金额达228万余元,其中王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该案的查处在全市形成强烈反响,对整个卫生领域乃至全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起到的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受到承德市检察院、承德市纪委的充分肯定,该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纪委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  

  着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成效。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打造集培养廉政意识、弘扬清风正气,搭建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加强党性锻炼于一体的平泉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积极构建立体化预防体系,选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察,开展预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深入我市国税局、农行、信用联社、科技局等进行专题预防法治讲座8场,进一步拓展了预防的深度和领域。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平安平泉建设 

  围绕平安建设,将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打击犯罪,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在平安平泉建设中的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45182人,批准逮捕12315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76221人,提起公诉151180人,移送承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4人。先后依法批捕、起诉了利用“pos”机套现盗窃农民粮食补贴款的新型盗窃案,我市首起利用微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案件。 

  注重检察环节化解矛盾。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分类不捕说理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审查逮捕公开化方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对批捕案件实行公开化审查,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优势,着力创新刑事和解处理方式,加强对和解当事人的回访力度,巩固和解成果,推进审查起诉环节刑事和解,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不批准逮捕2226人,不起诉22人。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依法保护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捕前诉前走访进行社会调查、诉后回访跟踪帮教和开展亲情会见,让他们感受亲情的力量和社会的温暖;深入平泉一中、道虎沟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讲,受到师生热烈欢迎,我被平泉一中聘为法制校长。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团委等代表来我院参观,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工作创新发展。 

  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以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为目标,聚焦监督、创新机制,着力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有力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积极构建新型诉侦关系。我院与平泉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诉侦配合的实施意见》,是承德市首个加强诉侦配合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提供了依据,特别是探索提出的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实行诉前过滤,找准了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意见实施以来,我院案件提起公诉率达到97.14%,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17.14%,退查案件数同期下降40%,案件质效得到双提升。省检察院、承德市检察院全文转发该《实施意见》,承德市检察院要求全市公诉部门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第21期以“河北省平泉市检察院加强诉侦配合工作构建新型诉侦关系成效显著”为题,对我院诉侦配合经验做法予以转发。 

  深入推进全方位检察监督。刑事诉讼监督“三个精准”即借助“两法衔接”精准跟踪监督,提前介入、精准引导取证,强化证据意识、精准审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抓住案件事实、量刑轻重、法律适用等开展精准审判监督,追诉漏罪1起,提请抗诉14人。民事行政检察把法院执行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全力推动专项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5件,支持起诉11件,督促履行52件。我院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被承德市检察院推荐为省级先进集体。刑事执行检察围绕专项检察强化工作模式优化,与平泉市人民法院初步建立《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制度》,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实施全覆盖、无死角。检察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227人,与在押人员个别谈话210次,通过“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平台”依法提出监外纠正违法46件,并全部予以纠正。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承德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发展的根本,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 

  咬定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抓好“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赴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开展“传承优良传统,展现检察风采”主题活动。引导干警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廉洁的基本操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特别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通过检察长带头宣讲十九大精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院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新热潮。一年来,我院有9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嘉奖、先进个人,两名干警荣获我市最美政法干警称号。 

  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研究制定统一的检察官权力清单,并将入额检察官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系统内分案、随机轮案,实现对检察官办案的同步动态监管和业绩评价。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我院10名检察干警顺利转隶。 

  全面提升检察业务素能。积极组织参加“河北检察讲座”、全省政法大讲堂等专题培训,推进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常态化和组织公诉模拟法庭,提升队伍专业化素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组织 “检察开放日”活动,保障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对落实高检院“禁酒令”、警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等的经常性督察检查;推进“阳光检务”,公开法律文书184份,公开程序性信息530条。检察自身建设凝聚起检察发展的强大动力。在省检察院自20174月开展的“提质提效、文明司法”创建竞赛中,我院连续三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创建竞赛先进单位”。承德市文明办、承德市检察院授予我院“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流动红旗。我被省检察院评定为第三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我院两篇论文在第八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并作年会主题交流发言。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龙头”来抓,投入1200万元,着力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建设。检察专线涉密网、检察专网、检察信息中心及 “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相继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我院作为承德全市“电子检务工程先进院”参评全省“电子检务工程先进院”。去年7月,河北法制报以《电子检务助力工作智能化》为题对我院科技强检进行了报道。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平泉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平泉市人大、政府、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更离不开政法各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和人民的期待相比,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意识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十九大精神的践行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党的新理论、新路线、新方略在检察工作中高效落实。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推动与“经济强市,魅力平泉”建设相匹配的司法服务。认真开展“检察再出发”大讨论,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力点,重塑检察工作新格局。  

  (二)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做平泉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者。准确把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着力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积极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好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呵护好平泉青山绿水,推动我市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努力做民生福祉的捍卫者。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特别是黄赌毒、黑拐骗、偷抢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突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高发势头。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深化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健康平泉建设。 

  (四)切实强化检察监督,努力做公平正义、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探索建立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刑事拘留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切实保护人权。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构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审判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格局。 

  (五)切实落实党建新要求,努力做从严治检、带队伍的示范者。实施好“人才兴检”战略,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开辟育人、选人、用人的新导向和新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愿景,开启了新征程,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更新的使命、更大的责任,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经济强市,魅力平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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