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院和中共平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表彰,2023年以来有5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10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