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完成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的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并根据该区院委托对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宣告。
今年年初,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来函,委托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开展异地协作帮教考察。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接受委托后,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及监护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该院检察官对其建档立册,制定了具体帮教考察方案,在帮教考察期间,犯罪嫌疑人深刻反思,每月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平时表现情况,并深刻反省自己所犯的错误。检察机关做好跟踪帮教及记录工作,监督考察完成后,该院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进行了情况反馈。
此次异地协作帮教考察的顺利完成,打破了地域限制,解决了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让帮教考察实实在在落地。下一步,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异地协作为契机,总结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异地协作的机制,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