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平泉检察:落实省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精神
时间:2024-01-04  作者:于涛  新闻来源: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检察院关于“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走深走实,1月4日上午,平泉市检察院召开“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北南主持,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及“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刘北南检察长强调: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站位,明确工作思路。

对标省院第十二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结合我院专项监督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工作意识和办案思维,持续加压抓好下一步工作,明确“真重视、真研究、真落实”的工作态度,在现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的基础上做到力度再加大、质量再提升、效果再明显;平衡“四个领域”办案数量,尤其是加大大气领域办案力度,借助数智平台线索推送功能,切实办理高质效大气环境领域案件,培树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专项监督的影响力、美誉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统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

强化内部协作与外部联系,在内要挥好党组领导与各部门协作间的关系,强化内部挖潜,坚持全院“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间线索双向移送,注重程序规范和信息沟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活力,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开展;在外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密切联系,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进行综合治理,促使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得到显著提升,服务我市“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

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工作衔接

以我院创建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为基础,推动专项监督平稳有序进行,开展工作谋划,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网格员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联席会议、现场分析研判等方式,发挥社会优势,获取实质案源信息;对即将部署开展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做好工作衔接,将专项监督中涌现出来的具有引领价值、典型意义的案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有效服务于食药安全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成为案件办理的生动参考和鲜活教材。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新浪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反对校园暴力 共建平安校园
反对校园暴力 共建平安校园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泉市绥远大街 电话0314-7072678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